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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明星系统小说男主小说介绍
重生明星系统小说男主_重生之极品明星系统

重生明星系统小说男主

混世小黄瓜

小说主角: 林枫 梁晨 枫哥 王仲 柯南 杨琨 恩恩 刘凡 刘焕 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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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4/16 8:18:08

最新章节:重生明星系统小说男主最新章节 第二十一章 市级比赛(二) 2024-04-16

小说简介:“哥就是一个屌丝,为啥让俺成大明星!”“回答宿主,完不成任务立刻抹杀,完成任务,将获得丰厚奖励!”“擦,为了活命,还是好好完成任务吧!”......“恭喜宿主,获得一级小歌星称号。”“坑爹啊,一级小歌星,太打击我了......”“...

内容摘要:“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儿?”当林枫醒来时,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煞白,空气中充满了苏打水的味道。一连串疑问瞬间涌上心头。这是怎么回事?林枫慢慢的睁开了乏力的眼皮,茫然的望着周围的一切。靠!我不是死了吗?林枫依稀可以记得自己为了就落水的小女孩,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把人倒是救上来了,自己却死了。靠!哥们我本来还想混个“见义勇为”奖,挣点奖金,上上电视,弄个采访,然后成为了名人,很多公司找自己成代言人,然后买辆小轿车,娶上白富美,再然后......咋就把命赔上了呢?肯定是穿越了,奥,不不不,穿越这个词不准确,应该是...重生了!很难想象林枫的接受能力到底有多强,重生...这么遥远的词汇居然在他眼里很正常似的。林枫前一世父mǔ去世的早,没有什么亲人,而且也没考上大学,女朋友更别提了,工作也没有,一直热衷于音乐的林枫整天混迹在小酒吧里,抱着吉他玩命儿的唱,一天的歌唱费,个人花销算是勉强够了。“我终于穿越了,奥,不,终于重生了,成为穿越重生大军里的光荣的一员了!”林枫笑了笑,前一世被房东扫地出门的历史一去不复反了。正当林枫沾沾自喜时,房门被推开了,林枫定睛一看,一个身穿粉sè超短裙,白sè长脚跟,非主流上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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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明星系统小说男主书评精选
酒笙歌
如标题,看完后总是觉得有点意犹未尽,不知道其他书友的想法,就个人而言,真是不错,不过还是莫名的失落,心里想着如果我能变成猫,是否能和郑叹一般过一个精彩的猫生,能够邂逅一些那样的人和动物。
蔚然成风
超喜欢!作者大大写的很好!黑炭超可爱^W^!爱死!再多言语也无法表达我对它的喜爱!\^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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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书都围绕着一个叫郑叹的人突然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变成猫以后得故事!从没有看过这类书!进去以后就被圈粉了!真的非常好看!很喜欢!用的来说很完美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就是太短了!感觉完全不够看!希望可以有2部出来!
Disc
没有CP,没有后宫,有亲情,友情,还有一只猫的故事,现实里的很讨厌猫,网络中却喜欢着一只名叫郑叹的猫…
棉花糖
真的挺好看的,让人熬夜的心甘情愿。但是我是在某耽美书单看到的,于是从卫凌到六八不停的找官配……
最后才发现,就是猫……
一只大粗腿猫~
结局意犹未尽啊
东皇
也忘了有没有给回猫写书评。这是很少我能刷二遍的书,更是唯二我能三刷甚至多刷的书。平淡,但是让人入迷。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有些感叹吧。。。。晃晃眼,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漫天涯
这本小说是我几年前看的了,时间有点久记不太清了,在下看过的网文不说多不胜数,却也可以说是各个领域都稍有涉猎,后宫种马科幻悬疑惊悚纪实百合耽美言情逆后宫等等......
每个题材的网文于在下而言就像是高僧口中诵念的经文(打个比方),听时气势浩大令人沉浸,听罢便从脑中过耳后出,回忆起来只记得些许字眼,其余的愈发模糊不堪(所以很多网文我炒起冷饭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当在下游历了各个文中世界,与不同的主角们一同品尝了酸甜苦辣,却发现我最为钟意的还是这只猫。
这么多年,我始终记得这只猫,记得它的性格,记得它的经历,也记得它的可爱(?),第一章的开头“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更是令我印象深刻至今不忘。
言至于此,多说不宜,只是每当我经过一个城市,路过一个巷口,我总是会不经意的看一看,那墙头上是否会趴着一只猫?慵懒冷冽,恍如黑暗中的诗人。
夜下#枫雨
本人很喜欢猫,本来是冲着标题去的,但真正看了之后,虽然里面并没有我想的可爱又傲娇的猫,但随着主人公的经历,仿佛我也走了一遭,心里有无数感想,无从说起,但这真的是一部非常棒的小说
阶前对白首
这是我心中的四本神作的第二,本书整篇都是温馨的日常 偶尔会有点小波澜。给人一种恰到好处的感觉
都是让人舍不得看完的书,让我这个连面部表情慢慢都不太会的波动的怪我都感动到心悸

即使相隔甚久 感动任如当初

23.05
无语
郑叹回到了过去变成了一只猫,还是一只黑猫!在很多人眼里黑猫是不吉利的,但幸运的郑叹被好心的焦教授一家收养了。作为人的郑叹是个纨绔,穿成猫的郑叹大约是老天爷为了弥补他,变成了一只招财猫。于是围绕着郑叹发生的许多在人眼中不可思议,在猫眼中又有些睥睨众生的事!而郑叹在猫生中也不断反思自己作为人的一生,怎一个“中二”了得呀!然后我又想到了曾经中二的却还以为很拽的自己!没错,这本书让我觉得每日三省吾身是必要的!原来很多作为人时不在意的东西,当变成猫后,角度不同,才发现做的不对。

这本书虽说故事很连贯,但因为发生的事有些像系列剧,所以没法写大体的故事情节,总之这是一只幸运的猫。郑叹拥有人的灵魂,能听懂人说的话,而他又利用猫的身份做了许多人无法办到的事。作者的脑洞很大,故事写的很有趣,比如郑叹被拐后逃出来给家里打电话的那段,还有救被拐的一岁孩子,两只前爪举着孩子跑下楼的那段,总有啼笑皆非的感觉。

书中涉及了一些专业知识,如生物、化学、工业等方面,让我感慨了一下,小说也不是那么好写的呀,得多多才多艺才行啊?
钢铁直男
身为一名九零后,初中就开始看网络小说了,那时候的大神还是三少,云天空,血红等。
从一开始的修仙文,黑道文,一直到如今喜欢看休闲轻松的都市文,也算是一种成熟吧。
现在点开都市类的小说,我就想掐死这些作者,真的是没什么可写了吗?兵王?医神?你们是不是对于都市有什么误会?非得写的这么中二气息满满吗?
看惯了都市各种极品,全能,至尊开头的辣眼文,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眼前一亮,它没有热血争霸,没有兵王医神,只有轻松的文笔以及平淡的剧情。
偏偏就是这种日常剧情的小说带给人不一样的感觉,没有重生修仙变成猫妖,也没有变成电视动物明星,仅仅只是一只猫,虽然还是做了很多事情,但是最起码不算过分。
这本书这几年一直收藏着,每年都会看个一两遍,现在都市文也有几本比较精彩,但是这本书大概一辈子都会在我的收藏列表里。
蓝晓郁
也许这是主角唯一的主角光环了,“怎么作都不会死”。
主角没有用这些重生的经验,来发财升官和人斗,也没有重生文中普遍的高智商。
就守着那个大院里小小的家。
像个事精似的,到哪都有事情发生。

很多人说结局不好,很多事情很多坑没交代好。但我感觉其实都已经给出了交代。结局也是很好的,没有别的结局比这个好了。

对于人物,没有过多的外貌描述,但却很鲜明,在自己的心中,会根据这些,来描绘出自己对于这个人的样子。(没有那些什么“修长的腿啦,威严的眼神”之类的)
我第一次看完本之后,过了一年,忽然想起了回猫,也能很清晰的记起里面的人,和动物。
疑似拥有狗灵魂的警长
逗比的黄公公。
深藏不露的的大胖。
整天对黑炭骂骂咧咧,实际上却不是这样的兰看头。
带着花生糖到处走的李元霸。
收到黑炭送幸运草的小卓。
叫着黑哥的小猫。
几爪就把人杀了的花生糖它爹。
小九的奶糖。
脖子吊个塑料瓶的小猴子。
裵杰绝望中见到的那只站立起来双爪拿笔的黑猫。
(嗯,有点多,凑字数的嫌疑,就不多写了。)

有人察觉到黑炭的异常,但谁也没多说什么(但其实我还是没搞懂二毛他姑姥姥〈就是那个吃华华丹的老太太〉是看出了什么)

主角也在这中间,帮助了很多人,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

很多重生文,重生之后,把所有历史都改变,产生很多蝴蝶效应。但回猫的重生,并没有这样。猫生和人生很完美的对接上。猫生的十年,对于人生来说,真的就只是做一个梦的时间……却又真实发生。

(也别再抱怨结局不好了,这个结局,真的已经是很好的了)
郁闷了可以吐血
这是我看过最轻松愉悦的一本书了。不热血,不装逼,平平淡淡,却有一种吸引力让人不由自主的阅读下去,今人回味无穷。在现在千篇一律,内容大同小异的各种装逼打脸,扮猪吃老虎等小说大行其道的时候,不得不说这是一股清流啊!推荐大家都去看看,从一只猫的角度,一个人如何去看这个世界,想必会吸引你们的。
性格如此
没有什么逻辑漏洞,不过也没什么爽点,我看了一百多章就跟喝了一杯白水一样,完全没有情绪波动,可能是我太浮躁了。
我想这该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一本小说了。
从一开始的番外篇看的时候根本看不懂,作者也没有介绍主角是哪只猫,迷迷糊糊得越看越精神,上一次让我这样有种一口气读完的冲动还是武道宗师。
回猫的篇幅相比较其他的小说偏短,但节奏紧凑,内容里的人物形象十分鲜明。其中焦家人中,焦爸在对黑炭的行为中,让人感觉到一半将之以人对待,讲解捕捉老鼠,配备钥匙,即使黑炭无法用钱,也将他所赚的钱放银行里,与黑炭有关的事情总让他自己来选择等等等等,另一半则将其看成自己的孩子,大量的叮嘱,还有在回家的路上看到黑炭就喊其回家了。
焦妈则是完全将黑炭当成孩子,每次有什么事都是一脸不情愿的让黑炭晚上出去浪呀,做什么事情,想把他保护得好好的。
🍂离人心上秋
看来看去都没书看了,书荒了,于是又拿起了这本书,看过了许多书,有些都忘了,估计也只有这本一直在书架中。
Change yourself
看了前面几章有一段是家里的男主人在实验室教一只猫怎么杀老鼠?让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如果主角是猫,那这男主人怕不是个傻子吧
遗忘々指尖
这是一只装着一个男人灵魂的黑猫十年生活记录。脑洞新奇,虽然无CP,但也看得让人欲罢不能。还有另一本类似的,好像叫“我在日本当猫的日子”,有CP,也很有意思。最近迷上了看动物类主角的书,求推荐。
寂听雨声
这猫生与人生何异,莳花易谢,光阴难留。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就珍惜这一段相聚的时光,举起酒杯,敬青春年少时的孤勇……
鸢飞戾天
十年前,他来到焦家,以一只猫的身份。
这十年,以一只猫的身份,他成长了,不想别的穿越一样,他没有金手指,也没有超高的智商,有的只是柴米油盐的平淡日子。
他遇到了有着狗的灵魂的警长,
不显山不露水的大胖
看着威风其实逗比的黄公公
喜欢打架找场子的花生糖
被当成公猫的李元霸
两爪子杀了人的爵爷
好脾气的小花
和唱各种老歌的将军。
十年前,焦远他们几个还是拿着擀面杖到处乱跑的小娃娃,易辛也只是焦爸手下唯一的研究生,小柚子的汉语也说不利索,焦爸也只是个副教授。
现在,当年的焦远四人组都上了大学,甚至还让他帮忙追女生,易辛也成了研究生导师,也有了自己的研究生,小柚子刚考完高考,他也从一只小猫,慢慢老了,走不动了,一天睡的时间比醒着还要多,自己都嫌弃了自己。
直到有一天,他一觉醒来,发现什么都不一样了,十年如一梦,真的是梦吗?
他打开手机,发现blackC确有其猫,自己原来拍的电影也在。
他挠了挠头,想起了生活了十年的楚华市,想起了楚华大学青葱的树荫下墨绿的石板,想起了家属大院小道上的喜鹊。
他回到了四季分明的楚华市,在十年后,以一个人的身份。